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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第二医院检验科第三方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庆市第二医院检验科第三方项目

(二)项目编码:DEC202301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期限:1年

(五)交货地点:大庆市第二医院检验科

(六)采购规则:报名供应商应满足三家或以上。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我院采购需求的条件下,以最终评标分数确定招标结果。

二、采购需求

(一) 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招标文件中标准格式的《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l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l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不接受联合方式投标。

8.验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每月完成患者检验及诊断服务。

(二)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为满足我院临床诊疗多样化需求,进一步医学检验临床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便利性,同时解决突发事件院内无法完成检验项目的应急需求,医院决定在开展现有医学检验项目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检验外包服务作为补充,在满足部分缺项临床检验项目有效延伸的同时,实现高端设备投入成本,人才技术引进及检验试剂等医疗成本支出的有效平衡,为本院医疗服务起到补充作用。

2.技术参数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在本省内设有独立的医学实验室或分支机构,并经过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不接受联合投标方式。

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实验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并参加卫生健康委、省临检能力验证(室间质评),质控考核结果达标(需提供进三年参加上述室间质评的成绩记录),无相关质量考核监管单位的不良记录。

3)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能力,保证按质量要求、按时限完成相关委托项目。

4)投标供应商必须配备完善医疗冷链物流运送能力和信息服务体系,提供人员1人,免费上门收取标本,须保证接收、送检标本运输过程的安全,保证标本的质量,供应商的物流标本箱具备 GPS 定位和温度监控功能。

5)投标供应商应配合支持与医院的信息系统对接,并承担所产生费用,技术须符合信息相关规定和要求。

6)投标供应商保证按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验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7)投标供应商有为医院信息保密的义务,需提供电话查询服务,危急值专人电话跟进,确保患者信息与临床医生的畅通,必要时派驻具有医学背景的技术人员提供上门售后服务。

8)投标供应商必须确保及时接收、送检标本和及时。标本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医院重新取样。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医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挪作它用。

9)检查项目需要的采样器、知情同意书、专用的患者资料登记申请单等由投标供应商免费提供。

10)投标供应商能够按医院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后样本。

11)标供应商保证结果的公正性,不受诱使或压力的干扰。

12)在突发疫情时,投标供应商能够满足医院对相关检验项目、人员和仪器设备支援的需求,能够快速进行响应。

13)临床科室采集样本后,投标供应商需派专人到约定时间和地点接收并保证物流运输。

14)一般样本8小时内成交供应商将样本取至地点。特殊项目等按医院要求时间运输到成交供应商,具体按项目协商。

15)样本前处理视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需与医院具体商定。

16)投标供应商样本运输要求直立、冷藏、封闭,符合《GBT  28577-2012  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与生物要求,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对于需低温冷冻或有特殊要求的样本视具体项目与医院商定。

17)投标供应商需按医院要求进行,在标本结果出具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

18)投标供应商实验室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每次都有严格的室内质控,每年参加卫生部的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估工作,以控制诊断结果的质量,本地实验室通过IS0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认可,定期参与质量评审。保证结果真实有效。因投标实验室质量因素导致的医疗纠纷、事故等不良后果的,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9)投标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所项目中包含的试剂、耗材质量应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磋商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有效。

20)投标供应商需协助医院进行科室标准化建设,提供医院医务工作人员到投标供应商实验室进修的机会,以提高医院医务工作人员的技能,协助医院开展继续教育进修培训,科室业务能力,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三)投标文件格式:

1.标书要求:一本正本、一本副本均加盖公章,装订方式为胶装。

2.标书封面须有以下内容:

1) 投标公司全称及正本或副本标识。

2) 投标项目名称和招标公告中的采购项目一致。

3) 投标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 投标日期。

3.标书内首页应为目录及对应页码(目录中的内容顺序应与投标文件所包含的项目一致)。

三、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报名须知:

(一)谈判价格及中标价格都为税后价格。

(二)报名时间:公告之日2023年3月28日10时至2023年4月4日10时(节假日休息)。

(三)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四)投标代表(法人或法人委托人)请在开标时间前半小时携带身份证和公章到达会场签到(签到时查验身份证件)。

(五)开标地点:大庆市第二医院 (大庆市红岗区解放一街29号)

(六)报名电话:大庆市第二医院计划科 电话:0459-5203425

五、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通知、项目暂停通知等),将在“大庆市第二医院官网”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查看。

(二)投标供应商要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


附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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