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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制度


一、坚持公开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标准,接受群众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立电子触摸屏和电子荧屏,输入药品价格、医疗收费标准、医院运作概况、医疗骨干资料等为患者了解医院情况提供便利。

二、坚持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详细注明住院费用的消费项目,同时,门诊收费清单亦应尽可能详尽,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三、尊重患者选择医生、选择药品、选择**方案和选择住院、转院的权益。

四、设立投诉电话和意见箱,定期召开患者或家属座谈会,真诚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筒。

五、公开明确医务人民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患者和家属的“红包",不准向患者和家属暗示或索要“红包",也请病人及家属不要向医务人民送“红包”。收受红包者,一经发现除如数追缴外,处三倍以上罚款,并扣发当年奖金。情节严重者,按布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六、医护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胸卡,便于自律和接受患者监督。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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